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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 新疆教育装备行业招标采购公告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台式电脑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2023]XJJZC-06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台式电脑
   数量:50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

地 址:天山区青年路1008号

联系方式:0991-8822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91-4508367、1809769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程宇

电 话:0991-4508367、18097695669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伽师县教育局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伽师县教育局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SX(GK)2023-23

项目名称:伽师县教育局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45000

最高限价(元):33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伽师县教育局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4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 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及技术文件”
两部分合并成一册。响应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并以.jmbs 格式上传至政采云开评标平台。
10.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教育局

地 址:伽师县迎宾路1号

联系方式:0998-673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伽师县花园路3号

联系方式:0998-571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阿依努尔

电 话:0998-5713206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2023071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4144   

    最高限价(元):144144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数量:264     

   预算金额(元):144144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护眼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小学

地 址:西北路892号

联系方式:0991-7568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13671117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轩宇

电 话:13671117866


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wlmq.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202301074

项目名称: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688440.00元;

最高限价: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68844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WZCG202301074-1

标项名称: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家具采购

数量:一批

预算金额(元):688440.0

简要规格描述:家具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工期为2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6884.40元(线上审核,无需提供资料);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无失信记录;

8、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声明货物制造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务院四部门联合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wlmq.gov.cn/ggzy/)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注:因缴费保证金到账存在延时情况,请提前缴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于2023年07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室6召开线下答疑会。

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在开标过程中进行CA电子证书远程解密。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按照招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该项目网上招标会。
    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49.119.97.3:81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场地及设施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费平台操作指南》《远程不见面开标流程》等相关文件并按要求规范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中学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车市巷54号

联系方式:1369937185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项目联系人:阿斯哈尔·恩特马克

电   话:0991-4184459

交易网平台操作指导电话:0991-4184342


新疆职业大学纸本图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纸本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jczt-2023-524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纸本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职业大学纸本图书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纸本图书的采购、配送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评标时将给予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不在进行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联系方式:0991-3785337、1399923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0991-2629781、18097782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永朝、周惠、李斌、肖洁

电 话:0991-2629781、18097782413


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CT2023-ZB-08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8500   

    最高限价(元):178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小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数量:357     

   预算金额(元):178500

   单位:盏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LED教室灯207盏、LED 黑板灯82盏及LED面板灯68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五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南巷200号

联系方式:18999993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联系方式:18299444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微

电 话:18299444471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TSQ(20233017)20230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0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3: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南路西一巷152号

联系方式:13999958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629906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刘嘉明

电 话:13209950311、13629906820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34中学LED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34中学LED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135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34中学LED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7554   

    最高限价(元):17755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34中学LED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755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第34中学LED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四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846号第三十四中学

联系方式:0991-876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991-5823555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3071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均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3: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0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三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城街81号

联系方式:1366996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99185025、466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

电 话:18799185025、4661782


新疆誉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通知书,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3117   

    项目名称: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326159.2

    最高限价(元):132615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326159.2
    单位: 本

    简要规格描述: 学生教材中职、技工、高职。   

    备注: 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内容及参数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询价通知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通知书,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询价通知书)。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询价通知书。
(2)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6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阿图什市工业园区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37970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路141号

联系人: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9199746726


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QS-[2023]772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4124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124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心理咨询室教学仪器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钢顺河路465号

联系方式:0991-526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05室

联系方式:1336969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凯

电 话:133696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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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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